1962年,Lyn W R提出了垃圾處理綜合管理系統的概念。他認為垃圾處理是一個由相互關聯的操作和方法所組成的復雜系統。認識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實踐的復雜性,這是城市生活垃圾綜合管理的第一步。1975年,美國佛羅里達州的Palm Beach縣固體廢物處理管理機構細化了Lyn W R的綜合處理系統的概念,提出垃圾綜合處理系統應是固體廢物的運輸、處理、回收、資源再生、處置技術的有機結合,進一步發展了城市生活垃圾綜合管理的概念。 1978年,美國環保局的系統分析學家Clark R M完成了I"UT-1概念重要的一步,他認為由于條件不同,全國廢物管理的方式、設備和實踐不應該始終如一,對整個系統的設計應該隨著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各種處理方法在整個方案中的比例是由當時的經濟、環境、地理、人文等條件決定的,固體廢物綜合管理應具有自適應性、可伸縮性和兼容性。
1991年,歐洲經濟委員會提出的《綜合處理地域性草案》中指出:IWM是一個變化的過程,固體廢物處理的范圍應逐漸被拓寬,綜合處理不僅僅是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必須同時考慮到處理過程對水、大氣、土壤的影響。1995年White等人給出了較為完整的城市生活垃圾綜合管理的概念,IWM 包含所有的廢物類型、根據實際情況使用一系列處理技術的方案和一個與整個系統分析、優化和管理相適應而采用的綜合方法。1996年,聯合國規劃署認識到了廢物綜合管理的重要性,把I定義為:為設計和執行的廢物管理系統與分析和優化現存管理系統的所有涉及的架構,廢物綜合管理是正確實踐廢物管理的一個重要元素。McDougall F R在批判垃圾管理的等級制度缺少科學性和適應性的同時,建議垃圾綜合處理模式的動態性可以用以收集分類為核心,由資源回用、生化處理、熱處理和填埋處置技術的不同扇形組合為外圓的序列同心圓來表征。按照以動態為特征的垃圾綜合處理模式,垃圾的分類收集是垃圾綜合處理的前提和基礎,在這個基礎平臺上實施的資源回用、生化處理、焚燒處理和填埋處置等技術的有機組合的比例是可變的,沒有優先順序性。
美國的George T將WWI定義為:為實現特定的廢物管理目標,而采用的合適技術、工藝和管理等手段的集成。因此, IWM是將各種廢物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進行優化、組合和集成的管理系統,它是一個完整的、全面的、綜合的系統。它包含處理技術的綜合和管理手段的綜合兩大塊。McDougall F R進一步深化和擴展了固體廢物綜合管理的概念,他將固體廢物綜合管理定義為:廢物綜合管理系統是為了實現環境有益、經濟優化、社會可接受的目標,把廢物流、廢物收集、處理和處置方式結合起來的系統,它為特定區域提供一個切實可行的廢物管理系統。這樣一個廢物管理系統需要環境、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并且可能是綜合的、市場導向的、具有靈活性和地區規模上運作的。IWM的主要特征為:1)是一種全面性的方法;2)使用一系列的收集和處理方法;3)處理廢物流中的所有物質;4)環境上有效的;5)經濟上可承受;6)社會上可接受。他進一步強調Ii可以成為資源管理系統的一部分,所有的資源如水·、能量、二氧化碳和固體廢物,在一個單一的優化的系統來管理,這會最終促使可持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系統的發展。
通過以上對城市生活垃圾綜合管理的內涵以及實踐經驗的分析,可以看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進程已經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從最初為公眾健康和環境質量進行管理,立足垃圾的處理,發展到不斷優化垃圾管理方式,重視對垃圾的回收和再利用,進一步發展到將垃圾作為一種資源而進行綜合管理,謀求整個垃圾管理過程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張越在綜合研究的基礎上給出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綜合管理的含義:將垃圾產生、收集和處理作為一個完整系統,對整個垃圾流實施管理,同時對所有可運用的垃圾管理方式進行組合選擇,綜合考慮整體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接受程度等因素,找出最經濟和對環境最有益的并且是社會可接受的垃圾處理模式。